將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納入課稅範圍,函請立法院審議。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將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納入課稅範圍,函請立法院審議。
新聞摘要
  • 將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納入課稅範圍,函請立法院審議。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行政院會2013年12月19日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俗稱奢侈稅)第2條、第5條、第26條修正草案,將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納入課稅範圍,函請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表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自2011年6月1日施行以來,確實發揮抑制短期投機交易及穩定房市的效果。惟該條例實施以來,實務上有部分未盡合理課稅情形,經該部委託學者研究及廣徵各界意見,基於房地產價格仍有上漲壓力,而國內外經濟情勢尚不明朗,為兼顧健全房市、落實居住正義及促進經濟長期穩定成長等政策需求,故擬具「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第5條、第26條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將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納入課稅範圍。(修正條文第2條)
二、修正自住換屋免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要件,增訂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者之概括規定,以及本條例修正施行時尚未核課或尚未核課確定案件之適用。(修正條文第5條)
三、明訂本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修正條文第26條)
 
財政部說明,特銷稅條例自2011年6月1日施行以來,短期投機買賣房地及哄抬房價之情形已有改善,自住購屋需求持續穩定増加,房地產市場朝健康常態方向發展,參據該部委託學者研究結論,特銷稅確實發揮抑制短期投機交易及穩定房市之效果。惟因影響房價因素眾多(例如資金供給、利率、房地供需、持有成本、預期心理等),特銷稅僅為多項健全房市措施之一,尚難僅藉特銷稅之課徵達成抑制房價目標,為落實居住正義之政策目標,除該部繼續實施特銷稅等相關租稅措施外,其他部會亦持續推動各項健全房市措施。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特銷稅條例自實施以來,實務上有部分未盡合理課稅情形,各界迭有檢討修正之議,部分建議應趨嚴規範(例如延長短期交易年限、提高稅率、對持有多戶房地之買方加重稅賦等),部分建議朝趨寬(例如改就加值課稅、分區實施、應予廢止等)方向修正。鑑於國內房地產價格仍有上漲壓力,特銷稅條例有繼續施行之必要,考量經濟發展情勢尚不明朗,為兼顧健全房市、落實居住正義及經濟長期穩定成長等政策目標,本次乃將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納入該條例課稅範圍,並就該條例未盡周延部分酌作修正。
 
財政部表示,待行政院將本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後,該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期能儘速完成立法,未來亦將持續觀察國內房地產交易情形,適時檢討。